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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学院当前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2-14 发布者: 浏览次数:

根据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院工作实际,为保障学院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,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专班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减少校内人员流动。为降低校内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,各部门要按照“保运转、保稳定”的原则,精简在校办公人数。从12月15日至本月底,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前提下,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到校上班人员

    二、严格控制会议活动。非必要不举办线下会议、培训等聚集性活动,能线上的线上开展,确需线下举办的须戴好口罩、保持安全距离、严格控制人数。

    三、做好个人防护。到校教职员工(含第三方人员)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,“两点一线”上下班,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不聚集、不聚餐、不去人员密集场所,公共区域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

    四、加强健康监测。全体教职员工要坚持做好晨午检,如出现发热、咽痛、咳嗽、肌肉酸痛等症状或共同居住的家人出现以上症状者,不得到校上班,并向所属部门报备,同时居家进行抗原检测或就近进行核酸检测;若检测结果异常,向学院疫防办和所在社区第一时间报备,按照要求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。同一办公室工作人员须加强个人防护,做好健康监测。

    五、科学处置阳性病例。在校教职员工或共同居住的家人中若出现阳性病例,要快速规范处置:

    1.阳性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,点对点即刻离校,做好居家隔离治疗或去医院就医;所在部门安排专人配合学院疫防办对阳性病例进行流调,并通知密接人员做好个人防控,离校进行居家健康监测;

    2.后勤处安排消杀人员对阳性病例活动区域进行消杀;

    3.阳性病例所在部门负责密接人员的健康监测,如有异常,及时向学院疫防办报备;

    4.阳性病例恢复健康转阴性后,经学院疫防办评估审批后,可根据工作需要返校上班。

    六、严格门禁管理。校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,确因工作需要入校者,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    七、抓好重点工作落实。各院级领导要督促分管部门,按照《关于做好2022年底及2023年春季开学前重点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倒排时间,全力以赴,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。

    八、加强值班值守。应急指挥中心值班干部和保卫处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,坚守岗位,全面做好应急事务协调处理、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学院办公室

2022年12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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